峨柴集团破产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成功召开
—内江融通企业清算事务所担任清算组成员单位积极尽职履责
2018年4月19日,四川省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召开了四川峨眉柴油机集团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并指定内江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担任债权人会议主席。合议庭、债权人、管理人、破产人法定代表人、职工代表、审计机构、评估机构等30余人参加本次会议。
按照会议议程安排,会上,管理人四川峨眉柴油机集团公司清算组组长详细汇报了《管理人执行职务情况报告》、《债权核查情况》和《破产人财产管理方案》、《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破产财产分配原则方案》。全体债权人听取管理人报告和方案后,对管理人的工作表示高度认可,并全票表决通过三个方案和形成《债权人会议决议》。本次债权人会议的圆满结束,不仅解决了企业遗留的历史问题,维护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更减少了国家对僵尸国企的财政补贴,促进了市场经济的良性发展。
四川峨眉柴油机集团公司前身为四川内燃机厂、四川内燃机工业集团公司,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市属国有企业,因多方面因素,于2008年12月全面停产,属于典型的“僵尸企业”。同时,因企业遗留问题较多,错过了企业破产改制的黄金时期。在申请破产前,经四川峨眉柴油机集团公司主管部门主动与四川省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接沟通,成立了以内江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牵头,相关政府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的清算组担任破产管理人,同时为确保破产案件的顺利审结,在严格依照《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指定具备管理人资质的专业机构—内江融通企业清算事务所参加清算组并承担管理人大部分职责,目前,该案正依法合规积极有效推进,达到了政府、法院、债权人、破产企业职工等各方面均满意的效果。本案的顺利审理,为我市正在积极探索建立健全的“府院联动”机制,妥善处置僵尸企业提供了案例。(文/官忠全、李虹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