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28日,内江融通企业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受四川省资中县人民法院委托,依法担任债务人资中孟圆新兴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管理人。接受委托后,内江融通企业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在破产清算管理专家库内抽调精兵强将及时组建管理人团队,并会同资中县人民法院承办法官一同前往债务人资中孟圆新兴生态农业有限公司位于资中县孟塘镇互助村的养殖基地和果园,现场查看和接管了债务人资中孟圆新兴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目前,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对破产清算涉及的各项工作正在有条不紊的推动过程中。